中國新聞社
中新網2月29日電 藝人艷照案關鍵人物陳冠希經過連日來到香港警察總部接受查問,昨日終于離港,並且計劃一年內不返回香港。
據香港媒體報導,陳冠希宣稱已獲警方確認証人身份,可見將來毋須再向警方提供進一步協助。警方隨後回應,指已取得所需資料,需時跟進,強調案件仍在調查中。
據悉,陳冠希的好萊塢經理人公司William Morris已安排他下月中接拍一部西片,電影將在美、加等地取景,預計5月底完成,之後他會飛往紐約,入讀紐約大學電影系,修讀為期半年的電影製作課程,估計一年內不會返回香港,其家人和親友要跟他相聚也要飛往美國。
據報導,昨午接近2時,陳冠希平日乘坐的一部七人車及一輛寶馬房車離開他留港期間下榻的中環四季酒店。在場守候的記者初時沒有理會,但兩車駛離酒店繞了一圈後,折返酒店正門慢駛,然後向半山方向駛去。記者以為陳冠希在車內,隨即登車尾隨,發現兩車駛往陳冠希位於馬己仙峽道的寓所。
記者在陳冠希寓所外守候期間,下午3時左右突然傳來消息,指陳冠希下午2時45分在機場候機室出現,準備搭乘國泰航機前往泰國。原來陳冠希施展調虎離山計,派遣其七人車引開記者,然後轉乘另一車輛離開酒店,前往機場。
據悉,陳冠希乘坐的汽車抵達機場二號停車場後,在私人保鑣護送下進入離境大堂。為防傳媒追蹤,他不購買直航機票,先乘坐國泰航空下午4時前往泰國的航機,然後轉飛美國洛杉磯,洽談接拍西片的事宜。
陳冠希在離港的差不多同一時間,透過代表律師胡關李羅律師行發表聲明,表示警方已通知他:“一、警方要求陳先生提供之協助已于2008年2月 26日完成,于可見的將來毋須陳先生提供進一步協助;二、于警方詳盡調查後,已確認陳先生于本事件中乃屬証人身份。”聲明強調,陳冠希過去數天一直與警方充份合作,提供有關資料。
警方發言人回應陳冠希的聲明時表示,現階段已從有關人士取得所需資料,警方需要時間跟進該等資料,案件仍在調查中,暫時沒有進一步的補充。
消息稱,上周四陳冠希回港後,連日來接受警方問話,但他在律師陪同下說話非常謹慎,警方暫未掌握他涉及刑責的證據,但從其寓所取得的電腦等証物,卻需時跟進,包括聯絡其他照片的女事主,確認當事人拍攝時的情況。據了解,警方除調查照片流出的經過,還須確認當中有否涉及勒索、非法性行為等。
上月27日互聯網流傳首張藝人艷照,陳冠希數日後離港避走美、加,直至上周四(21日)才返港。陳冠希留港八日期間,先後四次前往灣仔警察總部接受問話。他回港首天召開記者會後,探員隨即到其寓所搜取証物。
陳冠希留港八日行蹤
2月21日 秘密返港召開記者會就艷照風暴公開道歉,會後隨即被警方帶返寓所協助調查,警方出動近二百警力全程護送
2月22日 陳冠希到灣仔警察總部接受長達七小時的面談及查問
2月23日 再次到警察總部接受問話
2月24日 透過代表律師發表聲明,強調其証人身份已獲警方確認;是日並無接受警方問話
2月25日 再到警察總部接受查問,逗留約三個多小時
2月26日 再接受警方五小時調查
2月27日 並無公開露面
2月28日 秘密乘航機離港,經泰國前往美國,並由代表律師發聲明指他于2月26日已完成協助警方調查,再重申其警方証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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