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1日 星期四

[News] 散布慾照 台灣網友被捕


聯合報 記者(廖炳棋、蕭白雪/台北報導)

香港藝人陳冠希疑和女星自拍慾照遭各地網友流傳,我國刑事警察局昨天首度逮捕涉嫌散布的網友黃煒倫,依散布猥褻物品罪嫌移送法辦。警方表示,目前鎖定調查其他涉嫌散布照片的對象。

警方指出,陳冠希慾照事件曝光後,嫌犯黃煒倫(廿四歲)以分享軟體「Foxy」連上大陸網站,下載陳冠希拍攝的猥褻照片及影片,本月十日向「無名小站」申請部落格,取名「ggoottyy520」後,將相片及影帶放在部落格。

警方指出,黃嫌在部落格公開網頁密碼「1123」,網友只要輸入密碼就能瀏覽慾照及影帶。黃嫌十日架設網站後,短短兩天就衝上「無名小站」高人氣排行榜。

該網站從十日到十五日短短五天內,陳冠希慾照的主相簿瀏覽人數近十四萬人,個別猥褻照片相簿最高時有一萬兩千多人瀏覽,觀看猥褻影片人數最高時有一萬一千多人。

黃嫌公布的慾照,疑似女星包括「阿嬌」鍾欣桐、張柏芝、陳文媛、陳育嬬、楊永晴及顏穎思;至於公布的影帶,標題是「現任女友楊永晴vince十八歲性愛影片」,但影片人物模糊,警方懷疑是張冠李戴,並非陳冠希的性愛影片。

刑事局從網路IP位址追查到黃嫌住處,昨天持搜索票前往搜索,查扣電腦、慾照及影片資料,依散布猥褻物品罪將黃煒倫移送法辦,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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