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9日 星期二

[News] 陳冠希是怕負法律責任?疑女友拍照時未滿18歲


南京報業網-金陵晚報

“艷照門”事件持續了半個多月,已成為了娛樂圈的一股風暴。近日,關于陳冠希以及涉案女星的傳聞也越來越多,昨日記者致電香港英皇公司一位知情的高層工作人員,對現在外界的種種傳言進行了一一解析。

  疑問一:陳冠希為何遲遲不肯露面?

  傳言一:有消息稱,一度企圖自殺、目前人在加拿大溫哥華的陳冠希,已經在母親的規勸和安排下,接受當地醫院精神科的治療。

  傳言二:近日江湖上有人以50萬元“買”陳冠希的一只手。陳冠希為求自保,只得留在美國。

  記者求証:昨日記者致電一位在英皇娛樂集團工作的知情人士,對方表示陳冠希遲遲不肯返港的一個原因可能是怕因為“艷照門”事件負法律責任。

  這位知情人士透露,陳冠希為何在“艷照”曝光之後先去找女友楊永晴?原因就是他要去找楊永晴統一口徑。知情人士稱楊永晴是1989年出生的,今年才19 歲,目前曝光的楊永晴沐浴裸照被警方懷疑為拍攝時她還未滿18歲,根據香港的相關法律,給未成年人拍攝淫穢照片均屬於犯法。

  隨後記者致電香港律師林先生,對方表示根據香港的相關法律,未成年人拍攝淫穢照片,若對方是在不情願的情況下拍攝的,拍攝者會獲刑3~7年,要是雙方均是自願,拍攝者也會負上法律責任。拍攝者會受到法庭的社會服務令及其他的相關處罰,嚴重者還會在警署留案底。英皇的知情人士向記者分析,陳冠希和女友楊永晴交往時間有兩年多,但是誰也說不清楚,他們拍攝照片的時楊永晴是否已滿18歲,這個只有向當事人求証。

  疑問二:到底是誰在傳播艷照?

  傳言一:陳冠希修理電腦使照片流出。

  傳言二:陳冠希老爸的債主要“父債子還”,所以拿陳冠希報仇。

  記者求証:記者問及這位知情人士到底誰是照片的上傳者“奇拿”?這位知情人士笑著說:“我並不知道‘奇拿’到底是誰,不過我可以肯定,傳播照片的人肯定和陳冠希有仇。”知情人士透露,陳冠希在香港一向直來直往,圈中好友並不多,香港媒體對香港男明星有個“惡男”排行榜,陳冠希高居榜首。

  疑問三:陳冠希遭遇江湖追殺令?

  傳言:近日江湖上有人以50萬元“買”陳冠希的一只手。

  記者求証:這位知情人士表示,香港的媒體的確收到了這樣的報料,但是真實性還不清楚。那會是何人呢?這位知情人士說:“有傳言是一位‘過氣’黑幫老大,一些傳媒懷疑是張柏芝的老爸,他曾經是一位黑幫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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